一、基本情況
(一)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名稱
北京住總-京寶置業保障房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以下簡稱“本專項計劃”。
(二)資產支持證券類別
根據不同的風險、收益和期限特征,本專項計劃的資產支持證券分為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和次級資產支持證券。
(三)目標募集規模
資產支持證券的目標募集總規模為人民幣12億元。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的目標募集規模為11.4億元,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的目標募集規模為0.6億元。
(四)產品期限
自專項計劃設立日至專項計劃法定到期日,本專項計劃預期到期日為2025年11月20日。
(五)信用級別
評級機構考慮了專項計劃基礎資產的情況、交易結構的安排等因素,評估了有關的風險,給予優先01級資產支持證券的評級為AAAsf級,優先02級資產支持證券的評級為AAAsf級和優先03級資產支持證券的評級為AAAsf級,次級資產支持證券不進行信用評級。
(六)面值和參與價格
專項計劃設立時,每份資產支持證券的面值為人民幣壹佰元整(RMB100.00元);單個客戶最低參與金額為壹佰萬元(RMB1,000,000.00元)。
(七)參與原則
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不設認購參與費用。
(i) 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參與原則
(1)認購人申購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方式申購和繳款;
(2)發行期內不設認購人單個賬戶最高申購金額限制;
(3)在發行期內認購人可多次申購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已參與的申請在發行期內不允許撤銷,首次申購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RMB:1,000,000.00元整),每次追加申購的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RMB:1,000,000.00元整),且必須為人民幣壹佰萬元(RMB:1,000,000.00元整)的整數倍;
(4)計劃管理人可以以自有資金或計劃管理人合法管理的資金申購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
(ii) 次級資產支持證券參與原則
京寶置業需在專項計劃發行期內一次性認購全部次級資產支持證券。
(八)資產支持證券登記
管理人委托登記托管機構辦理資產支持證券的登記托管業務。資產支持證券將登記在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在登記托管機構開立的機構證券賬戶中。在認購前,認購人需在登記托管機構開立機構證券賬戶。
(九)資產支持證券的轉讓
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可以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方式轉讓,除標準條款另有約定,有控制權的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大會的權益登記日至會議召開期間,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轉讓。受委托的登記機構將負責該等資產支持證券的轉讓過戶和資金交收清算。
除非根據生效判決或裁定,次級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不得以轉讓、質押等方式對所持有的次級資產支持證券進行處置,亦不得要求計劃管理人贖回。
二、專項計劃推廣期
本專項計劃的推廣期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6日。
三、推廣對象
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的推廣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備適當的金融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的合格機構投資者。
四、推廣機構和推廣方式
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通過第一創業進行推廣,在向目標投資者提供相關路演推介材料后,有意參與申購的投資者開始向第一創業提交申購要約,并提供相應的申購材料供審核;第一創業根據投資者提交的申購要約情況,確定最終定價并進行配售;獲得配售的投資者向第一創業繳納申購款。
五、專項計劃的設立
如認購資金(不含發行期認購資金所產生的利息)已達到《認購協議》中規定的目標發售規模,且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01至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03和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的認購資金分別達到其相應的《認購協議》約定的目標發售規模,則由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如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表明,認購資金已達到《認購協議》中所約定的目標發售規模之和,且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01至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03和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的認購資金分別達到其相應的《認購協議》約定的目標發售規模,則計劃管理人應于驗資報告出具后宣布專項計劃正式設立,專項計劃設立日以計劃管理人發布的成立公告中載明的成立日期為準。
六、專項計劃有關機構
1、計劃管理人、銷售機構: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原始權益人:交銀施羅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機構: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法律顧問: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
5、評級機構:聯合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
6、注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7、監管銀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