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創金穩定收益1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類型 |
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產品分級 |
本計劃不根據風險收益特征進行分級。 |
產品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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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規模 |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規模上限為10億份,存續期不設規模上限。管理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存續期規模上限,并在管理人網站上公告。 |
管理期限 |
本計劃無固定管理期限 |
推廣期 |
本計劃推廣期由管理人通過網站發布的推廣公告約定。 |
封閉期 |
本計劃除開放期外均為封閉期,封閉期內不辦理參與、退出業務。 |
開放期 |
存續期內,本計劃每月開放一次,為本計劃的開放參與日,投資者可以在開放參與日內參與本集合計劃。本計劃具體的開放參與時間以管理人網站公告為準。 |
份額面值 |
人民幣1.00元 |
最低金額 |
本計劃首次參與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50,000元,追加參與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
相關費率 |
1、參與、退出費:0%; 2、托管費: 0.05%/年;3、管理費:0.3%/年;4、其他 |
投資范圍及投資比例 |
1、投資范圍 本計劃投資范圍主要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機構債、地方政府債、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的可轉債)、可交換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國債期貨以及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集合計劃不直接投資于股票等權益類資產,但可持有因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轉股所形成的股票等權益資產。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集合計劃將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個交易日內賣出。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集合計劃投資其他品種,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2、資產配置比例 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計劃資產的80%。本集合計劃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集合計劃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
風險收益特征 |
本計劃屬于中低(R2)風險等級的產品。 |
適合推廣對象 |
適合且僅能向風險承受能力為C2(謹慎型)級及以上的投資者銷售。 |
管理人 |
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推廣機構 |
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時公布的推廣機構等 |
批準產品發行或備案的機構 | 中國證券業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