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第一創業鴻創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類型 |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產品代碼 |
鴻創1號優先級: SG4658 鴻創1號風險級: SG4659 |
目標規模 |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規模上限為50億份,存續期規模上限為50億份。推廣期規模上限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 |
管理期限 |
本集合計劃的存續期為5年,自本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至5年后的對應月對應日止(遇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滿后,可以展期。 |
推廣期 |
本集合計劃的具體推廣期以管理人的推廣公告為準。 |
開放期 |
(1)優先級份額開放期安排 開放期安排由管理人根據本集合計劃的運作情況在集合計劃存續期間靈活設置并確定,于當次開放參與之前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由管理人在指定網站上披露,并披露本次發行的期限分類(6個月1期、2期,9個月1期、2期等,以此類推)。 本集合計劃可以設置多個開放日,在開放日委托人可參與本計劃。委托人在某個開放日參與的計劃份額,必須符合管理人在指定網站上披露的該份額對應開放日的參與條件與參與安排,參與條件與參與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分類情況、份額代碼、參與規模、參與上限與下限、運作期、對應的退出日、預期收益率等。 委托人某個開放日參與的計劃份額對應的退出日為該筆份額參與申請日起滿一個運作期的對應日;若該日為非工作日或后續月份實際不存在對應日的,則退出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股票質押回購交易融入方出現違約事宜的,管理人將在維護優先級委托人利益的基礎上盡責地進行標的股票處置事宜,因處置標的股票導致退出日延后的管理人有權將該運作期對應的退出日作相應順延,順延期間委托人仍按照參與份額計提預期收益,待違約處置完畢后對委托人參與的份額進行強制退出。 (2)風險級份額開放期安排 管理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在推廣時或特定開放期參與本集合計劃風險級份額。管理人有權靈活設置風險級份額特定開放期。 在滿足集合計劃合同約定自有資金退出條件的情形下,管理人可以自行安排自有資金的退出。 |
份額面值 |
人民幣1.00元。 |
最低金額 |
首次參與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萬元, 追加參與金額不設級差。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設置和調整每個開放日的最低參與金額,并披露。 |
相關費率 |
1、認購/申購費:無 2、退出費:無 3、管理費:0.15%/年; 4、托管費:0.1%/年; 5、其它費用 6、業績報酬:無 |
投資范圍及投資比例 |
1、投資范圍: 本集合計劃投資范圍主要為證券交易所標的證券的股票質押式回購(作為資金融出方),也可以投資于各種現金管理類資產等金融監管部門批準或備案發行的金融產品,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2、資產配置比例 (1)股票質押式回購:占資產凈值的 0-100%; (2)現金類資產:包括現金,存款,通知存款,大額存單,到期日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債券逆回購,貨幣市場基金:占資產凈值的0-100%。 |
風險收益特征 |
優先級份額屬預期風險中等,風險級份額屬預期風險較高 |
適合推廣對象 |
本集合計劃優先級份額屬預期風險中等,預期收益適中的中風險等級投資品種。適合風險承受能力較低,追求適中預期收益的中風險等級及以上的合格投資者。 本集合計劃風險級份額屬預期風險較高,預期收益較高的高風險等級投資品種。適合能夠承受本金較大范圍損失、資產流動性需求不高、熟悉金融市場的或具有資產配置需求的高風險等級承受能力及以上的合格投資者。風險級份額由管理人自有資金參與。 |
管理人 |
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推廣機構 |
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