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一)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名稱
第一創業-文科租賃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以下簡稱“本專項計劃”。
(二)資產支持證券類別
本專項計劃根據不同的風險、收益特征,將資產支持證券分為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和次級資產支持證券。
(三)目標募集規模
本次資產支持證券目標發行規模7.33億元,其中,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規模6.96億元,次級資產支持證券規模0.37億元。
(四)產品期限
自專項計劃設立日(含該日)起至法定到期日止(含該日)。法定到期日不是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的實際到期日,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將可能于法定到期日前清償完畢。
(五)信用級別
評級機構綜合專項計劃的基礎資產情況、交易結構安排、信用增級安排等因素,評估了有關風險,給予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AAA級評級,次級資產支持證券未進行評級。
(六)面值和參與價格
專項計劃設立時,每份資產支持證券的面值為人民幣壹佰元整(RMB100.00元);單個客戶最低參與金額為壹佰萬元(RMB1,000,000.00元);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由原始權益人認購。
(七)參與原則
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不設認購參與費用。
a、認購人申購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需按推廣機構規定的程序、方式申購和繳款;
b、推廣期間不設單一認購人最高申購金額限制;
c、在推廣期內認購人可多次申購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已參與的申請在推廣期內不允許撤銷,首次申購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RMB:1,000,000元整),每次追加申購的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壹拾萬元(RMB:100,000元整),且必須為人民幣拾萬元(RMB:100,000壹拾萬元整)的整數倍。
d、認購人必須以人民幣資金認購資產支持證券。
(八)資產支持證券登記
管理人委托登記托管機構辦理資產支持證券的登記托管業務。資產支持證券將登記在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在登記托管機構自行開立的賬戶中。在認購前,認購人需在登記托管機構開立相關賬戶。
(九)資產支持證券的交易
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可以申請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協議交易平臺進行轉讓,但每個權益登記日(含)至相應的兌付日期間(含)及/或有控制權的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會議期間,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轉讓。除非根據生效判決或裁定或管理人事先的書面同意,原始權益人認購次級資產支持證券后,不得轉讓其所持任何部分或全部次級資產支持證券。
二、專項計劃推廣期
本專項計劃的推廣期為2019年3月28日。
三、推廣對象
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的推廣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備適當的金融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的合格機構投資者。
四、推廣機構和推廣方式
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通過第一創業進行推廣,在向目標投資者提供相關路演推介材料后,有意參與申購的投資者開始向第一創業提交申購要約,并提供相應的申購材料供審核;第一創業根據投資者提交的申購要約情況,確定最終定價并進行配售;獲得配售的投資者向第一創業繳納申購款。
五、專項計劃的設立
項計劃發行期終止后,若每一級資產支持證券認購人的認購資金總額(不含發行期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均達到該級資產支持證券目標募集規模或依據《標準條款》第3.2條規定提前終止發行期后,管理人宣布專項計劃設立,同時將專項計劃募集資金全部劃轉至已開立的專項計劃賬戶
六、專項計劃有關機構
1、計劃管理人、銷售機構: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原始權益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3、托管機構: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4、財務顧問: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5、法律顧問: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6、評級機構: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或其繼任機構
7、注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8、監管銀行: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